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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凭程思稷的车技,才得以踩点到达酒庄。
江新停在车上换的衣服,白色的西装剪裁合身,翻驳领开得更低一点,形状也更窄,适合他这样年纪轻的人穿着,领结和领带都太沉闷,程思稷给江新停搭配了一个羽毛样式的镶钻胸针。
江新停套裤子的时候,赤着脚蹬在椅背上,程思稷透过后视镜,看他在局促的空间内举止无状,简直像人类早期驯服四肢的过程,实在忍不住笑,点了一支烟,移开目光看窗外,但喉咙里还是抖落了一点零星笑意,江新停从后面直起身,用臂弯扼住程思稷的脖颈:“不许笑。”
程思稷“嗯”了一声,顺手拉下车窗,搭在外侧掸一下烟灰,一点酸涩的气味随风而至,似乎是葡萄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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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我不笑。”
但后视镜里他的眉眼都舒展,唇角勾着,连掩饰的意思都没有。
于是江新停被感染地也笑起来,收回手放过他,打开车门:“谁让你非要带我来丢脸。”
下车后发觉天色还没彻底暗下去,天边的余晖如金线将天际线镶嵌地夺目,满目的深青色植物被猎猎的风碾出甘冽的气味。
程思稷走过来,曲臂让他挽住:“没觉得丢脸,带你过来,是想让他们羡慕的。”
江新停攀着他的肩,整个身体压过去显得极亲昵:“你们这些有钱的老男人,是不是都很爱炫耀有嫩草可吃。”
程思稷默了默,在踏入灯光繁盛的边界前,回身帮江新停整理好不够平整的衣领与倾斜的胸针,语调扬起。
“别人我不知道,但我很爱炫耀你。”
进了酒庄,到处都是盛装出席的名流权贵,杯盏与水晶灯交错辉映,投射出炫目跳跃的光斑。江新停发觉他还是不太喜欢这种场合,但许是年岁渐长,又明确了身侧之人的心意,倒也没有三年前那么排斥。
程思稷简单和主办方打过招呼,便心无旁骛带着江新停认酒,一个酒桶一个酒桶地看过去。最后他将他环在岛台前,指节在台面上敲击两下,侍应生适时推来一杯,殷红的酒液于杯壁流泻,程思稷轻抿一口:“罗曼尼康帝,1999年拉塔希特级园。”
酒庄主人是一个眼窝深邃、气质亲和的法国女士,对这样敏锐的见识颇为赞赏。她笑意盈盈,从岛台内侧转出来:“先生,很懂酒?”
程思稷笑笑:“一般,只是加了一点逻辑判断。”
“黑皮诺酿出来的酒液,更细腻一些,也不酸涩,显然是勃艮第产区。能上得了这种级别酒会的酒架的,自然也只有罗曼尼康帝。”
程思稷侃侃而谈,灯光炽亮处,江新停端起程思稷面前的残酒,仰头品尝前,透过透亮的玻璃杯,看清程思稷领带上因束缚留下的折痕。
这在一丝不苟、风度翩翩的程思稷身上几乎是个奇迹,是他唯一的破绽。
江新停的脸颊热度攀升,生怕别人看出,这条看似禁欲的黑色领带一个小时前还系在自己的手腕上,作为一场精彩xing事的道具。
“Joseph.”一个高大的俄罗斯人来和程思稷打招呼。听二人寒暄客套,似乎是商场上的合作伙伴。
“这位是?”话题转到江新停身上,俄罗斯人一双蓝色的眼睛友好地望着他。
江新停正在踌躇,程思稷笑答:“VGD冠军选手江新停。”
又明确:“我正在追。”
甘味浓郁的葡萄酒刚入喉,猛地呛进气管,江新停咳嗽着,颇有些狼狈。
俄罗斯人朗声笑起来。
后来两人聊起生意上的事,江新停插不上话,又刚好想尝一尝摆在甜品台上的水果挞,程思稷便松开手,任他自己去拿。人已经走出去很远,程思稷的目光还追在那袭白色的背影上,今日的西装果然很衬他,只一眼就选中的款式,每处尺码也由他亲手丈量。
一时出神,没来得及掩藏眼底的粼粼笑意。俄罗斯人好奇道:“Joseph,头一次见你笑得这样多。今天有什么好事?”
程思稷收回目光,眼底卧蚕饱满,笑意更明显一些:“那位江先生,今天答应了我的求婚。”
只一晃眼没盯住,再投去视线的时候,看到一个金发男人在和江新停搭话,江新停眉眼动人,侧对着程思稷的方向,一只手捏着一枚餐叉,另一只手端着银质的餐盘,上面放置一块咬了一口的水果塔,表层涂抹的枫糖在灯光下泛着玲珑剔透的色泽。
程思稷皱了皱眉,枫糖和笑容,都太甜了。
紧接着,他看到江新停垂下目光尴尬地笑了一下,显然对目前的处境没有预判,而对面的男人兴味盎然地朝他的面孔抬起手臂。
或许是常来国外,程思稷对欧洲人这种暧昧的眼神和过分浪漫奔放的性格再熟悉不过,他们初见就表达兴趣,触摸亲吻,只要好感足够,离别时就可以邀请去家里欢度良宵。
程思稷大步迈过去,其间撞到了某个人的肩膀,他没空看清对方的表情,只来得及说了一句抱歉,终于赶在那个男人堪堪触及之前,用腕部将对方的手臂格在空中。
如一座坚固的堤坝,程思稷将江新停向身后扯去,拦在二人中间,用不容置喙的语气无比清晰地吐露:“Sorry.He is my better half*.”
那个金发男人遗憾地收回手,表达自己无意冒犯,又朝江新停眨眨眼,指了指他嘴角的位置,然后转身离开。
程思稷转过身,表情不悦:“他跟你说什么?”
江新停的耳廓因为他那句占有欲十足的宣誓主权而染上绯红,人还有点懵懂:“就问我是哪国人,要不要去他的酒庄,就在这附近。”
唇瓣开阖,看出嘴角沾一抹亮色,程思稷用指腹从他嘴角蹭过去,残余的枫糖使指腹变得黏腻。
那里的皮肤稍微一用力就变红,江新停自己抬起手背,又蹭了蹭那里,终于想起将嘴里未咀嚼完毕的挞皮咽下。
程思稷眯了眯眼,看着他纤长的手指,觉得上面少了一样东西,现在简直素得碍眼。
酒会进展到一半,酒庄的主人Camille女士换了一袭红色的丝绒长裙,主动献舞。因着刚刚对酒水的绝佳品鉴,她在人群里一眼锁定程思稷,邀请他为她钢琴伴奏。
程思稷婉拒,推说琴艺不佳。Camille却认定他有一双会弹琴的手,逃不过她的眼睛。
再推下去怕驳了女主人的面子,程思稷一贯绅士,便也不再推辞,打开琴盖,试了几个音。
琴是好琴,琴声如泉音,绷得脆响。而后指尖敲击,优美的琴声流淌而出,是小步舞曲,一旁等候伴奏的小提琴手立刻跟上。
红色的裙摆扬起,脚步踢踏,Camille领舞后,其他人也加入其中。程思稷无心炫技,浅浅奏了一个乐章,一曲终了,有女士往他的钢琴上扔玫瑰,他大方接了,指尖捏着微笑道谢。江新停正在鼓掌,又听程思稷说了一句:“爱人就在现场,我与他相比,玫瑰更衬他一些。”
程思稷的优雅是骨子里的,既不叫别人的好意落空,也不让江新停难堪。他微微鞠躬下台,朝人群后的江新停走去,将艳丽的玫瑰别在他的胸针后面。
乐队将音乐换成更舒缓的乐曲,程思稷肘撑在岛台上,问江新停:“跳舞吗?”
江新停完全不会,周围的人明显有跳舞基因,他觉得自己蹩脚。
程思稷看出他的犹豫,站起来,比出一个极为绅士的邀请手势。
江新停早就喝得微醺,脑子发热,他想今夜像个梦,程思稷要什么,他恐怕都会给。于是他将手搭上去,被程思稷牵进旋转的人潮里。
一开始踩中程思稷的皮鞋,江新停想放弃,被程思稷强硬地揽回去适应。程思稷极具掌控力的手掌握住他腰,带着他跟随旋律前进或后退,江新停忽而发现自己没想象的那么笨拙,他甚至有些迷恋这种在程思稷怀中的感觉,玫瑰的淡香萦绕他们胸怀,他们无所顾忌地笑,无所顾忌地旋转。
眼前的光景飞速地掠,花朵的红,酒液的烈,金属的光,灯丝的热,柠檬、葡萄、甜橙,全世界视线模糊,江新停以程思稷抬高的手臂为中心,大笑着转进他的胸膛。
程思稷像一盏容器,任江新停这朵水花蹦跳着稳稳落进去。
程思稷是什么形状,江新停就是什么形状。
他塑造他,也包容他。不论他温驯乖顺,还是恣意骄纵,是胆怯后退,还是坚定如一,程思稷永永远远接着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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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他们的爱情,我觉得用容器和水来比喻很贴切。
*my better half另一半(暗含自我谦逊,和对对方的宠溺和夸赞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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